时间:2022-11-23 11:39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字体:大 中 小】
日前,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宿州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广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广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向市场主体摊派费用;私欲膨胀、不知敬畏,热衷站台捧场,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不择手段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资金拨付、项目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破坏任职地区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
王广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广敏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许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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