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12 15:19来源: 【字体:

纪检监察室(内审室)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风险点

防控措施

 

控制岗位

违纪案件调查结论处理意见的提出

1、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责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2、从以人为本、从维护学校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严格依法依纪处理违法乱纪行为;

3、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坚持原则,不循私情,注重依法办理和宣传教育相结合,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重要问题集体讨论研判;

4、遵守保密制度,加强信访档案管理,严格责任追究。

纪检监察部门

招生监督

1、坚持并完善招生工作制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工作流程,丰富公开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督促招生部门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流程及工作制度;

招生录取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审计意见的提出

1、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强化职业道德教育;

2、实行审计项目公开招标制度,杜绝私自确定审计单位现象;

3、坚持审计项目核减核增须经审计室同意,中介机构方可认定;

4、加强审计项目复核制度,确保不少于两人进行审计。

5、审计后期的整改工作需按时完成。

纪检监察部门

对招投评标、定标的监督

1、加强对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

2、加强对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监管,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学校国有资产流失。

招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人才引进考核过程与结果监督

1、坚持政策规定、程序方法和招聘结果三公开,全方位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督促人事等部门进一步规范各类人员的招聘录用程序,形成制度,增加透明度,防止人为干扰。

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干部廉政情况监督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监督规定,加强对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的监督,着力构建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

2、协同有关部门坚持并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常委会讨论任用干部前书面征求学校纪委意见制度、人财物等权力集中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定期轮岗交流、领导干部职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

3、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保障换届风清气正;

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5、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谈话诫勉及函询等制度,按规定及时进行干部廉政谈话。

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

1、贯彻落实《安徽省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2、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结合干部换届和年度考核,开展述职述廉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反馈制和末位谈话制,纳入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推进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常态化;

3、坚持按制度办事,公平公正,确保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

信访案件受理与处理

1、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责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2、从以人为本、从维护学校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严格依法依纪处理违法乱纪行为;

3、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坚持原则,不循私情,注重依法办理和宣传教育相结合,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重要问题集体讨论研判;

4、遵守保密制度,加强信访档案管理,严格责任追究。

纪检监察部门

党风党纪教育功能发挥

1、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纳入党委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整体合力;

2、每年度组织召开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3、坚持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加强对重要岗位和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广泛性,增强教育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政从教行为,使反腐倡廉教育深入人心,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干部任用监督机制建设

1、畅通干部任用工作举报电话及邮箱;

2、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3、认真落实有关监督制度。

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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